支付令的申请、审查和发出
|「申请支付令的申请」
1.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或有价证券(本票、汇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以转让的存单等)。其他财产给付请求不适用督促程序。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不可以申请。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但不能公告送达。
(5)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如果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
(6)债权人未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尚未提起诉讼。
债权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不适宜再通过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
2.支付令的管辖法院
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审判员1人负责审查和处理。
1.对申请形式上的审查
5日内审查结束,符合要求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通知不予受理。
2.对申请内容上的审查
受理后15日内作出是否发布支付令的决定。
经过审查,法院如果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否则应以裁定形式驳回债权人的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驳回支付令申请的情形:(1)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的。(2)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的。(3)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的。(4)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
|「支付令的发出:督促效力与执行效力」
1.支付令应记明以下事项
(1)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2)债务人应当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3)清偿债务或提出异议的期限;(4)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支付令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2.送达
支付令应向债务人本人直接送达,债务人拒绝接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3.支付令送达后的法律后果
(1)督促效力: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执行效力:债务人在限期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依支付令履行清偿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督促效力与执行效力的非同步性,二者均属于支付令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支付令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
4.支付令撤回
在法院发出支付令以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法院应当准予撤回并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总结与对比
|「【总结】督促程序的体系」
要件 |
(1)给付标的为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3)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无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但不能公告送达) 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或虽在我国境内,但需要公告送达,不适用督促程序。 |
管辖 |
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 |
支付令的效力 |
(1)支付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债务人在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
债务人的异议 |
(1)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形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 (2)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起诉的除外。 申请方当事人不同意起诉,应当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7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3)督促程序转为诉讼程序的,起诉时间以申请支付令的时间计算,而不是以转为诉讼程序之日计算。 |
异议效力 |
(1)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构成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2)口头异议无效。 (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
真题与解析
|「16-03-82」
(多选题)单某将八成新手机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卢某,双方约定:手机交付卢某,卢某先付款1000元,待试用一周没有问题后再付3000元。但试用期满卢某并未按约定支付余款,多次催款无果后单某向M法院申请支付令。M法院经审查后向卢某发出支付令,但卢某拒绝签收,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20天后,卢某向N法院起诉,以手机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与单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单某退还1000元付款。根据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卢某拒绝签收支付令,M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是正确的
B.单某可以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因卢某向N法院提起了诉讼,支付令当然失效
D.因卢某向N法院提起了诉讼,M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16-03-82」
【答案】AB
【考点】支付令
【解析】
应当把握支付令的送达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支付令申请的条件是能送达债务人;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或者提出异议,或者清偿债务。由此,应当以直接方式送达支付令。根据《民诉解释》第431条的规定,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的,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因此,A选项正确。
考生还应当准确理解支付令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的规定,当事人自收到支付令起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规定,支付令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B选项正确。
考生应当正确理解支付令的含义。债务人不服支付令确定的债务,应当向法院提出支付令异议。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由此说明,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不能理解为债务人提出了支付令异议。因此,C选项和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选择AB。
【总结】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不能公告送达。应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支付令异议或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向其他法院提出异议或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逾期不提有效异议,支付令产生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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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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