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请求撤销婚姻程序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12 08:40:23
一、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2、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关于更多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请求撤销婚姻程序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提出请求,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里所称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二、请求撤销婚姻程序有哪些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章“撤销婚姻”规定,具体条件及程序是:

1、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3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4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 、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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