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行纪是什么意思
行纪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交易方式。行纪业务历史悠久,在欧洲中世纪,随着商品交换范围的扩大,特别是国际间商品流通的发展,为了克服代理人在委托代理中滥用职权的行为,减少代理费用的支出,提高代理的效益,就出现了专门受他人的委托、办理商品购入、售卖或其他交易事务,并收取一定佣金的行纪人,行纪制度由此而发展。
由于行纪人往往是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行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服务,有利于委托人进行各种交易活动,从而有助予委托人实现其追求的经济利益。对委托人而言,通过行纪业务,只与行纪人发生法律关系就可以实现其经济需求,而无须过问第三人的商业信用和履约能力,从而提高了经济交易的安全性,故行纪业务长存不衰。
二、行纪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1)行纪人应当是从事法律批准的特定业务的法人。根据大多数国家民商法规定,委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行纪人只能是法人并且是依法从事行纪业务。行纪人一般是从事动产买卖或者其他商业交易的法人。在我国,经批推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主要有信托公司、寄售商店、贸易货栈、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等。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不得经营行纪业务。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所受托的事务。行纪事务包括代购、代销、寄售等。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之后,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自己为该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享有其中的权利,承担其中的义务。
(3)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办理行纪事务。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纪行为时,要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并将其结果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为委托人购售的物品或委托人交给行纪人的价款或行纪人出卖所得的价款,虽然由行纪人支配,但其所有权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转移给委托人。相应地,该法律后果的风险责任也由委托人承担。
(4)行纪人是在委托人指示的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行纪事务。行纪人在办理受托的行纪事务时,必须在委托人指示的权限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自作主张。对于确需适当变更有关事项的,应及早报告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否则。行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行纪和代理在形式上有其相似性,它们都是基于委托人的信任关系而产生,基本上都是为他人的利益而对一定的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就委托事务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活动,同时负有一定的义务。但行纪和代理有不同,
第一,行纪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自己对财产处分行为负责。而在代理中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代理行为责任归属于被代理人;
第二,行纪人享有为实施行纪行为所必需的权限,而代理人的行为权限受到被代理人授权的严格限制,而且被代理人管理和监督;
第三,行纪人享有法律上的、形式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受益权,所有权的权能互相分离;在代理中,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权能不发生分离。
法律知识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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