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高校被曝强制学生捐款:每人最低50元
陕西商洛学院艺术学院的张蕾(化名)没想到,自己在大学里的第一次捐款,是被强制要求的。11日,张蕾收到班长发来的“捐款倡议书”。倡议书称,10月23日是商洛学院建校40周年校庆,倡议所有的商院师生自愿为学校捐款,以充分彰显商院学子的凝聚力,也希望师生广泛争取社会资源,为母校募集爱心资金。
收到倡议书后的张蕾没想到,其中提及的“自愿”会成为空谈。她告诉记者,辅导员要求同学捐款时称早晚都得交,最低50元。“辅导员说得很委婉,我们知道他也没办法。”
强制捐款不合理更不合法
强制捐款是指捐资人并非出于自己对弱者、落难者等的同情而是在外界挟持或为外力逼迫情形下的出资行为。由于这种强制捐款是出资人处于外界强制情形下的行为,而非捐资人自愿认同的事情,因此,这种捐款有点强人所难,是被慈善、是摊派、是道德绑架……是赋予政治色彩的、被异化的捐款。
按照常理来说,捐款理应采取自愿原则,这种“强制捐款”做法,让爱心大打折扣,也让爱心捐款变了味道,更多是让大家对这个样的爱心捐款有了抵触情绪。正像有网友认为的那样:“强制捐款”挫伤了学生的捐款热情,也违背了捐款的本质。
“强制捐款”不合法。爱心捐助是一种自愿行为,但它也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一章总则中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可见,陕西商洛学院艺术学院实行“强制捐款”的做法既是一种违法行为,又可能变成学生的额外负担。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作为社会热心人士,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微薄的爱心去帮助他人,也会让自己从中得到快乐。献出一点爱心,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但是,献出一点爱,不需要强制,更不能被绑架。强捐的不是爱心,而是闹心。强迫式的捐款只冷了善良人的心,只会导致将来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面临无人愿意出力的无奈。
法律知识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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