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灭门案杀人男子被抓归案
被告人张伟于2009年12月31日晚,在和朋友申某一同在北京大兴其暂居处喝酒时,因为琐事发生不快,丧心病狂的张伟一怒之下用尖刀将申某刺死后,又将亲眼目睹其杀人的女友张敏杀害。随后,为杀人灭口,张伟又到申某家中,将申某的父母以及怀孕的妻子一家三口全部杀死。杀人后,张伟欲自杀,被抓获归案。
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张伟被公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故意杀人罪如何量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伟归案后虽然认罪态度较好,主动坦白交代了杀害张敏和申某的犯罪事实,但张伟仅因琐事便持刀杀害了朋友,后竟为杀人灭口,又持刀连续杀害与其素无矛盾、并在案件起因上无任何过错的申某的父母、妻子及自己的女友张敏,其行为足以反映张伟的主观恶性极深,属于刑法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张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5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2010年8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知识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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