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人染登革热传染病防治的刑法依据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6 1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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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人染登革热

近日,37人染登革热引发网友忧虑,对于登革热这个疾病的名字,相信很多人并不算熟悉,特别是生活在我国北方地区的民众。这种疾病传染性较强,严重的会危及生命,所以需要重点防治。

本月16日,中山市暴发登革热疫情,今年在中国内地尚属首次出现,目前已有37人发病住院,全部住院隔离治疗。据报,当地发现有人感染登革热,患者集中出现在中山黄圃镇的五个社区内。

传染病防治的刑法依据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在传染病防治犯罪方面共有4个罪名:(1)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该罪来源于《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的规定;(2)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该罪来源于《传染病防治法》第38条的规定;(3)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法第332条)。该罪来源于1979年旧刑法第178条的规定;(4)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刑法第409条)。该罪来源于《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的规定。

可见,新刑法关于传染病防治犯罪主要来源于《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其指导思想是将行政法规中“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附属刑法条款在刑法中有所体现,以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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