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莫愁吸金1.3亿超越王菲成为一姐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9 11:15:47
吴莫愁吸金1.3亿吴莫愁吸金1.3亿,超越王菲成为一姐。从中国好声音舞台走下来之后,吴莫愁成为当之无愧的吸金女王。近日有网络媒体爆出一份“2013年华语女歌手吸关于更多吴莫愁吸金1.3亿超越王菲成为一姐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吴莫愁吸金1.3亿

吴莫愁吸金1.3亿,超越王菲成为一姐。从中国好声音舞台走下来之后,吴莫愁成为当之无愧的吸金女王。近日有网络媒体爆出一份“2013年华语女歌手吸金排行榜”,21岁的吴莫愁以最多的大牌商品代言排名第一,全年吸金高达1.3亿元。

王菲、张韶涵、容祖儿、梁静茹等人也纷纷入围。近年来工作重心转到大陆的吴奇隆2013年的收入约1亿元,连续第三年登上“电视剧吸金榜”的冠军宝座,紧随其后的依次是林心如、霍建华、安以轩和何润东。不过对于这份榜单的可信度,有圈内人士表示怀疑:“吴莫愁的代言是很多,但她的价格应该不高。她的年收入能超过那些歌坛大姐大?这个数字有水分。”

明星的隐私权边界

明星的种种动态一直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轻易被挖掘和放大,吴莫愁吸金1.3亿自然也没能幸免,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在不牵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所以像是吴莫愁成为吸金女王等一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瑞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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