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男子被老板锁地下室,一锁就是四年。从2008年开始,一直被关到2012年,让人奇怪的是,为什么罪犯会关他四年,还养活他四年呢?据说,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以前还是老相识,受害人曾经是制售桌游产品的老板姜岩的职员。后来受害人马忠生还多次请求该老板帮忙。后马忠生以要举报该老板制作假桌游为名,敲诈姜岩,姜言愤怒之下,将其囚禁。但是,在该案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却否认将其囚禁了四年,称实际只有半个月,事实到底是什么样的呢?还要等待该案的继续审理才能够分析案情的真相。
事件回顾:
男子敲诈老板被囚地下室4年
昨日下午,已被取保候审的姜岩在法警的引领下走进法庭,一见法官,他便深深地鞠了一躬。庭上,检方宣读起诉书,称在2008年10月,姜岩与28岁的马忠生发生矛盾,遂将其带至通州区台湖镇口子村一院内,使用铁链、挂锁等工具,将其拘禁于该院地下室内。直至2012年11月13日,马忠生逃出并报警。马忠生逃出3天后姜岩被抓获。因涉嫌非法拘禁罪,2012年11月17日,姜岩被通州分局刑事拘留,12月25日经通州分局取保候审。庭上,姜岩承认自己犯了罪,但针对长达4年非法拘禁的指控,姜岩辩述称,“其实没那么长时间,开始只是半个月,拿下链子后我们就恢复了朋友关系,他不愿意离开,一直就住在那里。”鉴于姜岩和其辩护律师对囚禁时间持有异议,原定以简易程序审理的庭审改为采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案暂时休庭。(人民网)
瑞律时评:
如果被告人陈述的是事实,那么此时作为受害人的马忠生反而有敲诈勒索的嫌疑,那么敲诈勒索怎么认定,对敲诈勒索行为的处罚又是什么样的呢?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敲诈勒索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奇葩一朵朵
@我什么都知道-----一点儿:#男子被老板锁地下室 衣食无忧还可上网#我只想说,老板,请联系我!!
@ thedeviate:#男子被老板锁地下室 到底为何# .......................... 我操...不用解释了大家都懂.......http://t.cn/zQIIfnE
@ 95013云号:#95013热点#【男子“敲诈”老板被锁地下室4年 期间衣食无忧不愿离开】 奇葩!从2008到2012年,马胜被老板姜凡关过进通州一地下室。马胜提过很多要求,电脑、生活用品、食物、书籍、色情光盘,姜凡都一一满足,姜凡称“他赖着不愿走”。姜凡曾答应为他找女朋友,但没实现,马胜很有意见。这是真爱啊!
结语:
现在我们只是对该案进行猜测,但是事实是什么样的呢,还要看法院检察院对事实的侦查认定。(瑞律网)
法律知识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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