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上述内容来源于在律网小编整理发布的管制是由谁来执行的法律知识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在律网律师。
法律知识2023-12-19
法律知识2023-12-19
法律知识2023-12-19
法律知识2023-12-19
法律知识2023-12-19
法律知识2023-12-19
法律知识2023-12-19
法律知识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