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补交最多只能补缴24个月,也就是两年内的保险,超过两年以外的保险是不能申请补缴的。
如果公司补缴的社保没有超过三个月,办理起手续来是比较简单的,可以直接在网上自行办理。
公司社保补缴需要准备的资料
1、职工本人的个人档案;
2、职工本人的养老保险手册;
3、《个人社保补缴申请书》;
4、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工资的明细表;
6、社保局要求的其它资料。
公司补缴社保的方法如下:
1、对已经建立了个人账户的人员来说,可以直接向相关的办理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然后选择缴费标准来缴纳保费即可;对于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来说,需要先到相关的办理机构申请参保登记,同时申请补缴,然后选择缴费标准来缴纳保费;
2、办理机构在收到大家的补缴申请之后,会对大家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打印一份《业务申请表》出来,然后交给申请人签字确认。
3、审核未通过的,不符合补缴条件的,就会打印一份《办理情况回执》交给申请人确认。
医疗保险补缴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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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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