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11-23 14:50:3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
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
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
合同。签订
合同: 最长不得过退休,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合同是必需的。聘用
合同使用省里统一制作的文本,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
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若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
合同,聘用单位应当满足。
这是事业单位改革过渡过程中的做法,也就是所谓双聘制。一方面是事业身份,一方面实施、行劳动
合同管理。随着事业单位改制完成,这种现象将消失。全部改革到位后,员工要么是事业单位身份,要么是公务员,要么是企业员工。
比如说如果是通过人社局组织的事业编制考试进去的,那一定就有编制,签
合同只是单位自己的工作方式,不会改变原本的身份。要是对自己的编制不确定,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机构编制部门,这样就清楚了。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