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4-01-02 14:38:10
您好,针对您的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是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1.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包括人的生命、身体、生理功能等。
2.行为:卫生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和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活动。如医疗服务行为、卫生审批行为等。如医疗服务行为、卫生审批行为等。
3.物:指能够被人所支配利用,卫生法律准许进入的,具有一定价值和指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如药品、医疗器械等。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如药品、医疗器械等。
4.智力成果:指人们脑力劳动所创的成果,属于精神财富。如学术论文、专利、发明等。专利、发明等。
结论: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生命健康权等。
解析:
1.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包括人的生命、身体、生理功能等。
2.行为:卫生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和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活动。如医疗服务行为、卫生审批行为等。 如医疗服务行为、卫生审批行为等。
3.物:指能够被人所支配利用,卫生法律准许进入的,具有一定价值和指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如药品、医疗器械等。 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如药品、医疗器械等。
4.智力成果:指人们脑力劳动所创的成果,属于精神财富。如学术论文、 专利、发明等。 专利、发明等。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