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律网友 51°c 2024-03-04 14:41:26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4-03-04 14:43:32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从劳动者第一天上班起,实际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明确有规定在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试用期,另还确认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并且有规定必须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这个起始时间是以你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的。
3.在计算员工工龄是均会是以员工入职日期起计算,而不会以试用期满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选择是否与公司继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您不提出的话,单位应该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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