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4-04-08 16:54:37
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如果是主动辞职的,一般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可以要求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另外拖欠的工资也要及时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有赔偿。因为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由此导致的劳动者辞职的,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数额与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有关,一般是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
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
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员工因老板拖欠工资而单方面解除劳动
合同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
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
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