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误发330薪后员工辞职跑路,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罪(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罪)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06:36:12
一、公司误发330薪后员工辞职跑路某公司近日给一名员工误发了一笔巨额薪水,数额是其原本月薪的约330倍。这名员工刚开始与公司主动联系,但之后就递交辞职信、消失不见。目前,这家智利企业正寻求以侵占公司财产为由对该员工采取法律行动。
二、是否属关于更多《公司误发330薪后员工辞职跑路,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罪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罪》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

在律网
一、

公司误发330薪后员工辞职跑路

  某公司近日给一名员工误发了一笔巨额薪水,数额是其原本月薪的约330倍。这名员工刚开始与公司主动联系,但之后就递交辞职信、消失不见。目前,这家智利企业正寻求以侵占公司财产为由对该员工采取法律行动。

二、

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罪

  属于侵占公司财产罪。在律网提醒,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通过侵吞、盗窃等的非法手段,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达五千以上的,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