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与领养的区别(收养与领养的区别)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11:20:26
一、收养登记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2.关于更多《收养登记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与领养的区别收养与领养的区别》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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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收养登记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

收养与领养的区别

  在律网提醒您,收养与领养没什么区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

收养证要怎么办理

  收养证的办理要经过以下三种程序:

  1.申请,收养夫妇二人亲自到民政部门并提交相关的资料申请收养登记,便于登记部门核对和确定收养资格和收养意愿。

  2.审查,登记部门会对申请人经行完善的审查。

  3.登记,经过审查并且了解申请人、孩子以及送养人的情况,即可判断是否允许登记。如果符合《民法典》,则可以颁发领养证。如果不符合,则需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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