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否有时效要求,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19:22:29
一、行政诉讼是否有时效要求行政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效,那么即使法院受理了、具体行政违法,起诉人也无法胜诉。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2.特关于更多《行政诉讼是否有时效要求,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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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诉讼是否有时效要求

  行政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效,那么即使法院受理了、具体行政违法,起诉人也无法胜诉。

  1.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

  2.特殊诉讼时效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森林法)。

  3.最长诉讼时效

  (1)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

  (2)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

二、

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提起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有:

  1.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在律网提醒您,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

三、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标准如下:

  1.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2.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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