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与股权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什么(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什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19:21:25
一、无偿赠与股权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无偿赠与股权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由受赠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二、关于更多《无偿赠与股权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什么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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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无偿赠与股权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无偿赠与股权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由受赠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二、

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什么

  股权赠与的意思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

三、

股权赠与有哪些特殊的法律规定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律网提醒您,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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