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22:28:15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有: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关于更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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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区别有:

  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3.管辖法院不同;

  4.法定理由不同;

  5.法律程序不同。

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

  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6.没有仲裁协议

三、

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法》中除了明确规定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外,如果仲裁裁决有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那么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在律网提醒您,一般撤销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要求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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