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加班费怎么算(加班费怎么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2 03:50:00
一、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关于更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加班费怎么算加班费怎么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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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

加班费怎么算

  不同时间安排加班,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律网提醒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

三、

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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