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有效期是几年(购房合同不合理条款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2 11:32:38
一、购房合同有效期是几年购房合同一般没有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的有效期,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购房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购房合同成立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关于更多《购房合同有效期是几年购房合同不合理条款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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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购房合同有效期是几年

  购房合同一般没有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的有效期,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购房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购房合同成立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

购房合同不合理条款有哪些

  1.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

  2.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

  3.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房价总额保持不变”;

  4.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如“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

  5.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

三、

购房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算

  购房合同违约违约金的计算是根据双方约定计算的,没有约定的以天数为基础,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在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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