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破产重整后是否可以和解(破产的基本流程)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11 18:11:18
一、裁定破产重整后是否可以和解裁定破产重整后不可以和解,但是,如果重整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时,可来以申请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源: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关于更多《裁定破产重整后是否可以和解破产的基本流程》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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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裁定破产重整后是否可以和解

  裁定破产重整后不可以和解,但是,如果重整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时,可来以申请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源: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度解。在律网提醒您,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二、

破产的基本流程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三、

破产的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存在多数债权人

  3.债权人公平受偿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被免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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