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金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违约金有哪些分类)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15 20:31:19
本金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本金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先本金后违约金。理由是:实践中执行款支付顺序通常按照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判决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关于更多《本金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违约金有哪些分类》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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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金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本金和违约金的清偿顺序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先本金后违约金。理由是:实践中执行款支付顺序通常按照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判决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在金钱债务纠纷中,借款本金作为主债权应当是当事人最主要也应当最先实现的权利,那么执行款应当首先支付借款本金,在本金支付完毕后再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本金和违约金并还。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第2条规定,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确定得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还原则按比例执行,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违约金有哪些分类

  违约金的分类有: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三、

继续履行与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并用可以并存。

  在律网提醒,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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