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行使探望权要注意的事项,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如果因为某一方面的原因导致抚养人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这时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向法院诉讼申请要求探视权。在探视时要注意不能破坏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也不能影响离婚的另一方的正常生活。
在律网提醒您,判决书未提探望权的当事人可以单独就探望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出现歧义时,人民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来判断由哪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而作为不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对子女也同样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也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不管离婚判决书上是否有规定涉及探望权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都拥有对子女的探视权。
法律知识2023-10-17
法律知识2023-10-17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_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知识2023-10-17
法律知识2023-10-17
法律知识2023-10-17
法律知识2023-10-17
法律知识2023-10-17
法律知识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