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不能租出去。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请求廉租房需要的材料有:
1.请求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较低生活保证金收取证》或《定时抚恤金收取证》或《定时定量补助收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子没有拆迁的,需供给《房子所有权证》或《公有住宅租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子拆迁证明。
5.房子已拆迁的,需供给《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请求人有其他住宅的,供给《房子所有权证》或《公有住宅租借合同》。
廉租房的申请有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在律网提醒您,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材料。
法律知识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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