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评估费用是多少_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5 01:21:10
房屋抵押评估费用是多少房屋抵押评估费用如下: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实府定价的方式,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则另立标准。2.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就是指按房地产价格总关于更多《房屋抵押评估费用是多少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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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屋抵押评估费用是多少

  房屋抵押评估费用如下: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实府定价的方式,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则另立标准。

  2.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就是指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用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次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3.对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房产,收取千分之五的费用;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收取千分之二点五;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收取千分之一点五等等,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二、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1.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

房屋抵押评估需要多久

  房屋抵押评估需要3-7天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天也可以拿到评估报告。同时注意两点:

  1.注意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千分之五,也就是0.5%,可以小议价;

  2.某些银行有指定的评估机构,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在某些银行并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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