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重婚_另一方可否申请财产保全_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4-07-05 09:08:51
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规定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关于更多《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可否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一方重婚_另一方可否申请财产保全_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一、 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规定

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

3.冻结。

4.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 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离婚财产保全的期限,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的,保全的期限为三十日,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的财物种类不同,对应的保全期限也不同,以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三、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8.担保函;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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