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坝飙车”案开庭,飙车事故保险理赔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08 11:15:57
我们知道,飙车是一件高危险性的行为,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车手自己难以控制的情况,或撞到过往的路人,或撞到路上的隔离装置,在高速行驶时,即使看到道路前方有情况,关于更多北京“东坝飙车”案开庭,飙车事故保险理赔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我们知道,飙车是一件高危险性的行为,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车手自己难以控制的情况,或撞到过往的路人,或撞到路上的隔离装置,在高速行驶时,即使看到道路前方有情况,车手快速反应,及时踩下刹车,也很难使车辆立刻停顿下来,由于惯性过大,还是会撞到路人,伤及无辜。同时,车手自己也有可能在事故中受伤。那么,对于此类因飙车而酿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给予理赔呢?保险公司会对车主和受害者给予一定的赔款金么?我们来看一下。

案情简介:北京“东坝飙车”案开庭

今年8月底,网友曝出朝阳东坝地区夜间存在飙车现象,警方随后根据监控将3名嫌疑人刑事拘留。9月17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刘某、杨某和徐某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案发现场位于朝阳区东坝北路,为南北双向并有社会车辆通行的社会道路。

8月24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男,驾驶尚酷牌机动车)、杨某(男,驾驶宝马牌机动车)、徐某(男,驾驶宝马牌机动车)分别驾车行驶至此处,次日凌晨1时许,当他们观看别人比赛后,也想参加竞驶。杨某、徐某将车辆驾驶至道路中黄色隔离线两侧同一起点,追逐竞驶后返回。后杨某、徐某决定再一次比拼,而刘某认为自己所驾车辆与杨某、徐某所驾车辆性能相差无几,也加入飙车行列,三车追逐竞驶后返回。

检方透露,三人到案后对于驾车追逐竞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三人均表示只是出于好奇心理才参与其中,对飙车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想到其行为有如此严重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律师说法:飙车事故保险理赔吗?

首先,我们要区别认识飙车和超速。这两个虽同为高速驾车,但两者的性质还是不同的。飙车除了是超速驾驶之外,还有竞赛的成份在其中。超速就相对普通一点,路面上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车主不当加速酿成的,节假日期间还有部分驾驶者是在醉酒情况下,违章超速驾驶。

在发生此类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来现场勘察,并作出事故责任以及原因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再依据判定结果区别处理飙车事故和超速事故,按照不同的条款进行理赔。车险理赔专家说,车险分为两类,一是交强险,二是商业险。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车险,所有车辆都需要购买一份。交强险是一份基本保障,它没有什么免赔条款,所以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飙车也好,超速驾驶也好,对于最高限额内的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都会给予赔付。而商业车险则不同,它对飙车和超速事故的理赔有着截然不同的判定。飙车是属于竞赛性质的驾驶行为,所有的商业车险条款中明确规定,由于竞赛所致的事故,保险公司均不会承担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因而,车主即使为车辆上保了车损险、玻璃险、三责险等商业险种,如果在飙车过程中出险了,保险公司也会拒绝对车辆及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也就是说,商业车险不会对飙车事故给予任何的理赔金。

所以,为了车主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应该杜绝飙车这种高危险性的行为。同样,车主也该尽量避免超速驾驶,做一个规范驾驶的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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