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范围超过了主债务保证人承担责任应以主债务为限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16 11:40:44
一、保证责任范围超过了主债务2012年4月17日,刘某某与江某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江某某向刘某某借款50万元,期限从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6月16日关于更多保证责任范围超过了主债务保证人承担责任应以主债务为限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保证责任范围超过了主债务

2012年4月1 7日,刘某某与江某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江某某向刘某某借款50万元,期限从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6月16日,如江某某逾期还款,刘某某除对借款期限内的两个月按一年期商业贷款利率的四倍计收利息外,逾期仍按前款标准计收利息,并从逾期之日起以该笔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计收滞纳金至实际结清本息之日止,江某某还应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日,刘某某、江某某与彭某某签订个人保证合同约定:彭某某为江某某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还应按借款金额的15%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同日,江某某出具收到刘某某委托他人转账支付50万元的收据。借款到期后,因江某某、彭某某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刘某某遂支付律师费4万元聘请律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江某某返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从2012年9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江某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律师费4万元;3.彭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彭某某向刘某某支付违约金7.5万元。

二、保证人承担责任应以主债务为限

保证责任的范围涉及保证责任的大小,故明确保证责任的范围无论对债权人还是保证人都极为重要。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责任的范围受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的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影响。但是,由于保证具有从属于主债务的性质,保证责任的范围还要受保证从属性的影响,不得超出主债务的范围,在强度上也不得重于主债务。

(一)对保证责任的范围,当事人在不超过主债务的限度内可以自行约定。保证合同系债权人与保证人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保证人可以约定担保部分债务,也可约定担保全部债务;可以约定只就主债务本身担保,也可约定对主债务及其产生的附带债务均作担保。对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保证范围的,则推定其对主债务及主债务所产生的一切附带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债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它并非是主债务的一部分,故“保证债务的范围、强度等与主债务可以有所不同。例如,主债务不附条件的,保证债务可以附条件:基于主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诉讼的判决,其效力不当然地及于保证人:主债务人受败诉的判决时,保证人可于另一诉讼中以自己的证据方法,证明主债务的不存在、已消灭或其他事由。但保证债务的范围不得大于或强于主债务。”

(二)保证合同成立后,主债务缩小的,保证责任的范围随之缩小,但主债务扩大而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不因此而扩张。对此,德国民法典第767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的义务由主债务在其时的存在状况决定。特别是主债务因主债务人的过失或迟延而变更的,也适用此种规定。主债务人在保证承担后实施法律行为的,保证人的义务不因此而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也有类似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4]8号)第1 2条第2款:“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合同其他内容而使被保证人债务增加的,保证人对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 44号)第30条第1款:“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在当事人对保证责任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依法律规定而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8条规定:“保证合同对保证范围有明确约定的,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或对保证范围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被保证人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全部债务包括主债务及其附带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主债务附带的违约金”是指被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违约金,并非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时应向债权人给付的违约金。否则,有人会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主张本案75万元违约金应当支持,症结就在于混淆了两个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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