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18 14:21:34
一、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很多企业和员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支付加班费不是很清楚,在实践中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关于更多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加班有时间限制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

很多企业和员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支付加班费不是很清楚,在实践中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具体是指“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不定时工作制”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时,企业需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班是指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每日工作8小时后,安排员工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