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奶事件导致国家刑事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18 18:10:31
太子奶事件震惊国内外的太子奶事件究竟有多少内幕,或许连当事人的太子奶创始人、原太子奶集团董事长李途纯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叙述清楚,从被羁押出狱获无罪以来近两年时间,关于更多太子奶事件导致国家刑事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太子奶事件

震惊国内外的太子奶事件究竟有多少内幕,或许连当事人的太子奶创始人、原太子奶集团董事长李途纯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叙述清楚,从被羁押出狱获无罪以来近两年时间,李途纯在修养身体的同时不忘收集各种证据,希望能完整的翻出太子奶事件的全部内幕。

在李途纯代理律师翟玉华看来,太子奶案从法律上讲是个并没有争议的简单问题,公权力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某些人获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但李途纯被无罪羁押15个月,不予起诉近19个月后,国家赔偿相关部门仍无明确说法,太子奶破产过程程序全部违法,迄今没有得以纠正。

导致国家刑事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一)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二)《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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