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账款包括哪些权利
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二、质押登记协议应载明内容
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前应与出质人签订协议。协议应载明如下内容:
(一)质权人与出质人已签订质押合同;
(二)由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
在同一应收账款上设立多个质权的,质权人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行使质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通过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质权人办理。质权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关于质权人办理登记的规定。质权人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时,应注册为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
以上就是应收账款包括哪些权利,质押登记协议应载明内容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法律知识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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