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如何处罚,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2 01:00:31
一、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如何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关于更多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如何处罚,管制的期限是多久?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如何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国对管制经济的研究起步较晚,最早介绍到中国的管制经济著作是施蒂格勒著的《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潘振民译,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在这部论文集中,其中有4篇是关于政府管制方面的论文。随后,出版了***学者植草益著的《微观管制经济学》(朱绍文、胡欣欣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这是介绍到中国的第一本专门讨论管制经济的专著,有很大的影响。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在借鉴国外管制经济学论著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出版了许多论著。这为管制经济学在中国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就总体上而言,中国对管制经济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许多方面需要结合中国实际进行深入研究。

严格地说,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不存在现代管制经济学所讲的管制问题。我们不能把计划理解为管制,计划经济体制理解为传统管制体制。因为市场是对计划的替代,而管制是对市场失灵的校正和补充。管制是由法律授权的,管制主体依据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对象所实施的特殊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管制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更不同于计划。否则就没有必要讨论管制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没有必要讨论通过改革如何建立高效率的管制体制问题。从国际经验看,就垄断性产业而言,**等少数发达国家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与此相适应,这些国家较早在垄断性产业建立现代管制体制。而英国、***和多数欧洲国家对垄断性产业曾长期实行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体制,只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对垄断性产业实行以促进竞争和民营化为主要内容的重大改革,并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了现代管制体制。

二、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管制作为轻刑的特点,又不失作为刑罚的必要惩罚作用。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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