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裸奔女子被拘: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如何处罚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5 18:24:21
南宁裸奔女子被拘网传视频共有两段。其中一个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全身只穿一件黑色长大衣,面带微笑在街上奔跑,身体敏感部位暴露无遗。从视频中还可以明显地辨认出南宁地标关于更多南宁裸奔女子被拘: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如何处罚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南宁裸奔女子被拘

网传视频共有两段。其中一个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全身只穿一件黑色长大衣,面带微笑在街上奔跑,身体敏感部位暴露无遗。从视频中还可以明显地辨认出南宁地标性建筑——广西人民大会堂。另一段视频显示,在一个卖果汁的小摊,该女子将大衣撩开,将敏感部位暴露在镜头前。有网友猜测,此段视频是在南宁中山路夜市拍摄。

不雅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一些网友认为,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敏感部位,影响恶劣,呼吁警方依法惩治裸露身体的当事人。

据了解,不雅视频中的女子姓张,今年20岁,柳州人,在某所高校就读。之前,张某与南宁一名摄影师取得联系,约定拍摄人体艺术照。1月24日,张某来到南宁后入住酒店,与之前约定的摄影师见面,在酒店拍摄了人体艺术照。

25日凌晨,她与摄影师在南宁市中山路见面,当时仅穿一件呢子大衣和一双皮鞋,里面全裸。她在中山路一家夜市摊,由摄影师使用手机拍摄一段不雅视频。随后,张某走到民族大道,又由摄影师拍摄一段不雅视频。

摄影师拍摄不雅视频后,通过网络传给张某,而张某则把不雅视频传入自己所在的摄影师微信群,导致不雅视频在网上传播。

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如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警方根据规定,对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进一步调查正在进行中。目前,张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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