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纠纷枪杀村支书贾敬龙即将被执行死刑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7 16:12:45
因拆迁怀恨在心枪杀村支书新华网讯,贾敬龙系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因201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旧房改造时自家房屋被拆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关于更多因拆迁纠纷枪杀村支书贾敬龙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因拆迁怀恨在心枪杀村支书

新华网讯,贾敬龙系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因201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旧房改造时自家房屋被拆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建华(被害人,殁年55岁)怀恨在心,并产生报复何建华的想法。贾敬龙事先为此购买了三把射钉枪、一把仿真手枪、射钉及射钉弹等,并对射钉枪进行了改装、试验。2015年2月19日4时许,贾敬龙从位于长安区华曙制药厂北侧的租住处开着自己的红旗汽车,来到北高营新村团拜会现场附近,将汽车停好后又步行回到租住处。8时许,贾敬龙用纸箱装着三把射钉枪和一把仿真手枪步行来到团拜会现场。9时许贾敬龙走到何建华身后,用一把射钉枪对着何建华的后脑部打了一枪,致何建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贾敬龙驾驶事先停放在附近的汽车逃离现场。村民张瑞国试图拦截,贾敬龙拒不停车并开车向张瑞国冲撞。村民金庆昆、何志辉、何志轩等人见状后驾车追赶,并将贾敬龙驾驶的汽车撞停。贾敬龙下车后高声拒捕,持枪恐吓前来抓捕的村民,并朝村民开了一枪。后追赶的村民将贾敬龙制服,公安民警赶到并将贾敬龙抓获。

最高院核准贾敬龙死刑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一贯的刑事政策,就是要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审慎的态度,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保证更准确地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敬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贾敬龙因对2013年自家旧房被拆迁不满,即蓄意报复,购买射钉枪并进行改装、试验,时隔近二年,预谋蓄意报复,主观恶性极深;在2015年农历正月初一的村团拜会上将被害人何建华用射钉枪杀害,持枪作案,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杀人后持枪抗拒群众抓捕,人身危险性极大;刻意选择在春节作案,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贾敬龙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死刑核准裁定下达后,因被告人亲属及辩护律师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再次进行审查,认为核准贾敬龙死刑的裁定正确,依法对贾敬龙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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