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厕所性侵女性被愤怒群众围殴致死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9 13:31:09
卖场厕所性侵女性马来西亚一名男子,5月29日下午3时许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女子,疑似企图性侵,女子尖叫求救,结果色男遭到众人包围痛殴。3日后该男子宣告不治。据马来关于更多卖场厕所性侵女性被愤怒群众围殴致死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卖场厕所性侵女性

马来西亚一名男子,5月29日下午3时许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女子,疑似企图性侵,女子尖叫求救,结果色男遭到众人包围痛殴。3日后该男子宣告不治。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涉嫌性侵未遂色狼年约30岁,他当时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21岁的女子。

女子指出,当时嫌犯用手盖住她的嘴巴,她尖叫求救随即被嫌犯殴打,但尖叫声已经惊动其他民众,众人赶抵救援女子并围殴嫌犯。

嫌犯被打到重伤昏迷后送医后宣告不治。当地警方已经逮捕4男1女进行调查。(来源:海外网)

相关链接: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刖以上刑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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