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后收留近40个孤苦孩子
腾讯新闻讯,2011年初,刘甫33岁。在他的老家濮阳县庆祖镇郎寨村,与几名同伴酒足饭饱之后,喝得醉醺醺的他做出了一件令他悔恨终生的憾事,“与一个姑娘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尽管事后他拿出了最大的诚意,但并未和对方达成和解,最终,他被判入狱3年6个月。刘甫1978年10月生。他在辉县文化艺术学校学了三年,这为日后的表演打下了基础。在鹤壁市监狱服刑期间,刘甫认识了不少因偷盗、打架入狱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大多有着相似的经历,孤儿、父母离异、自幼无人看管、没有一技之长,成了这些年轻人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也正是从那时起,刘甫萌生了办学的想法。有个19岁的狱友告诉我,如果他父母不离婚,从小有人管教,而不是在社会上瞎混,也许他现在正在读大学。”刘甫说,这句话给了他很大触动,他认识到,学习教育对未成年人的重要性。于是从老家一处破旧的院落起步,刘甫创办了民间杂技学校收养了近40个孩子免费教授他们杂技,刘甫表示,他想将自己一身本领通过这种方式教给更多需要的孩子,让他们将来在社会上凭一技之长谋生,“也算是我在为曾犯下的过错用另一种方式赎罪了。”
收养孩子的法律规定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我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四)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七)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八)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九)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法律知识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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