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为何本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30 11:30:13
中传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据网易新闻网消息:2015年8月9日,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某某离开宿舍,之后失联,2017年8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关于更多中传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为何本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中传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

据网易新闻网消息:2015年8月9日,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某某离开宿舍,之后失联,2017年8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北京警方证实,周某某被同校男生李某某强奸未遂杀害。2017年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部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为何本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该案二审宣判。北京市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对于李某某辩护人提出的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北京高院认为,李某某到案前已被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对其已有明显的针对性,并根据李某某的行踪,在内蒙古饭店客房将其抓获,李某某不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思表示和客观行为,不认定为自首。北京高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李斯达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及所判决的赔偿项目、赔偿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因此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案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二审判决结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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