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箭军军官下岗
据南方财富网报道,10月中旬,记者在火箭军某基地进行采访时,发现该基地有20名指挥长、发射长、导弹操作号手被取消了等级资格,34名军官因为抓训落实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受到了处理。
“手握大国长剑、国之重器,必须能力过硬。”该基地领导的话深刻而坚决:占着位子不修打仗这个主业,等于误党误国!
该基地作训处处长龚鑫说道,作训处如今新增一项“权力”——对军事干部任免有建议否决权。基地干部任用走完规定程序后,还要征求作训处意见,能否任用要看其实战化考核成绩,不想打仗、不能打仗的干部,肯定会被一票否决,甚至面临职业危机。
二、军官任免的规定
对于军官的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如下规定:
第十二条 军官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至正师职军官职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免;
(二)副师职(正旅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部长和政治委员、总装备部部长和政治委员、大军区及军兵种或者相当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团职(副旅职)军官职务由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
(三)副团职、正营职军官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集团军或者其他有任免权的军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独立师的正营职军官职务由独立师的正职首长任免;
(四)副营职以下军官职务和初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师(旅)或者其他有任免权的师(旅)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
前款所列军官职务的任免,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四条 军官违反军纪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者降衔、撤职、开除军籍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处分。
第三十五条 对被撤职的军官,根据其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任命新的职务;未末任命新的职务的,应当确定职务等级待遇。
法律知识2023-10-30
法律知识2023-10-30
法律知识2023-10-30
法律知识2023-10-30
法律知识2023-10-30
法律知识2023-10-30
法律知识2023-10-30
法律知识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