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交浪费保证金是不是霸王条款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30 15:36:48
一、餐厅交浪费保证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0人以内,保证金100元;11人到20人,需要交200元,以此类推。”这是北京一家自助餐厅制定的规则,这10关于更多餐厅交浪费保证金是不是霸王条款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餐厅交浪费保证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0人以内,保证金100元;11人到20人,需要交200元,以此类推。”这是北京一家自助餐厅制定的规则,这100元、200元说的是“浪费保证金”。到店就餐的顾客交了保证金后,还需要在一份纸质确认单上签字,内容与上述提示一致。

商家到底有无权力征收“浪费保证金”?法律上至今都未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有观点认为,基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更何况事先商家早已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那么双方书面签订的“保证金确认单”,实则就达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只要是出于双方自愿,而又不违背法律精神的前提下,不管是商家还是食客,都应该照章办事。一旦出现超额浪费的行为,食客都理应为自己的剩饭陋习买单。

二、是不是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律师认为,商家以公开明确的方式要求保证金的,合同应该明确保证金如何收、如何退以及浪费的标准和加收费用的标准等,如果消费者违约,按合同交付是合法的。但“顾客当日没要回保证金就视作浪费”这一规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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