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机器人逃跑出名获普京接见
中国日报网9月9日报道:杰洛斯卫星通讯社援引Promobot机器人公司的消息称,当地时间9月9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对彼尔姆市进行工作访问期间参观了技术园区,并见到了一个名为Promobot的机器人,该机器人因多次试图从试验场“逃跑”而出名。其中,该机器人在 2016 年 6 月逃离试验场,跑到郊区的大街上,在电力耗尽之前行驶了大概 50 米。
机器人与普京握手时向普京说:“您好,尊敬的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我叫Promobot。我是自动服务机器人以及开放机器技术平台。”
据介绍,Promobot公司的服务机器人可以担任万能助手、管理员和人群密集点助手的角色,其功能包括沟通、识别、并扩散宣传材料。除此之外,它的身份识别能力更优,能判断性别、年龄、心情、并且能提供识别对象的统计数据。
当今数百台Promobot公司的机器人在**、哈萨克斯坦、爱尔兰、英国、西班牙、智利和全球其它国家发挥作用。Promobot是一款可以回答人类问题和指路的互动机器人,具备推销、指导和顾问功能,同时它也是俄罗斯市场上的首个可以在电影院、商业银行、购物中心和一些公司中使用的机器人。
Promobot这款产品最初于2013年正式亮相,2015年底的时候,Promobot还和中国上海的一家办公楼签署了交易合同。
智能机器人产品侵权谁担责
如今电子数码智能机器人越来越人工智能化,他们可以识别人类的性别年龄身份甚至表情情绪变化,如今智能机器人也已走进市场,慢慢可能会走进家庭,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这样一款智能机器人你们敢买吗?
如果机器人出现问题谁担责?
产品侵权责任,是指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该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等所应承担的特殊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里规定的就是产品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则只规定销售者和制造者。运输者、仓储者在运输、仓储产品过程中,可能存在经营缺陷,将其也列为赔偿义务主体是正确的,但与制造者、销售者相比较,应为第二顺序的赔偿义务主体。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0条第2款作了与之不同的规定:“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如果销售者能够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即非直接出售人,则该提供者应承担责任。
对于被侵权的消费者影响谁索赔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给予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害人选择销售者还是生产者作为被告,或者选择二者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依其自主意志决定,不受其他限制。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请求,判决由作为被告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遭受侵权,协商解决不成的请咨询相关律师,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瑞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法律知识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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