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仿真枪入狱终获无罪如何启动刑事案件再审程序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1 19:25:37
男子贩卖仿真枪入狱终获无罪据南方网消息,2008年南下广州的王国其在一德路租了一间店面经营玩具生意,刚开始因为没摸到门路生意一般,2009年在中港玩具城有铺面的关于更多男子贩卖仿真枪入狱终获无罪如何启动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男子贩卖仿真枪入狱终获无罪

据南方网消息,2008年南下广州的王国其在一德路租了一间店面经营玩具生意,刚开始因为没摸到门路生意一般,2009年在中港玩具城有铺面的左英的帮助下他开始了贩卖仿真枪的生涯,一般卖一支枪能挣20-30元,利润大的能挣到50元,王国其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然而2009年10月19日他却被警察以涉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带走了。警方共在王国其那收缴20支玩具枪。起初,他以为这事不大,很快可以回家让他意外的是,他摆摊贩卖的20支玩具枪中,有18支被鉴定为非制式枪支,也就是说是真枪。同年5月,越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国其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名成立,判决十年有期徒刑。2012年8月,王国其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广州市中院启动了案件的再审程序。2016年1月25日,越秀检察院发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最终,因为王国其被限制人身自由共1461天,获赔偿金35.4万元。广州中院还酌情支付王国其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也就是说王国其共获得赔偿金43万余元。

如何启动刑事案件再审程序

所谓再审程序,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的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

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且申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

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申诉。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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