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加索为情人设计的戒指将拍卖拍卖所得是否征税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3 15:25:56
毕加索为情人设计的戒指将拍卖近日,有消息称西方现代派绘画代表毕加索戒指将要被拍卖,但是要拍卖的戒指并不是毕加索的而是他的情人朵拉-玛尔的戒指。这枚戒指的诞生有一关于更多毕加索为情人设计的戒指将拍卖拍卖所得是否征税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毕加索为情人设计的戒指将拍卖

近日,有消息称**现代派绘画代表毕加索戒指将要被拍卖,但是要拍卖的戒指并不是毕加索的而是他的情人朵拉-玛尔的戒指。这枚戒指的诞生有一段故事。上个世纪30年代的一天,毕加索与玛尔发生争执,玛尔一气之下,摘下手上的一枚凸圆形红宝石戒指扔进了塞纳河。毕加索深感愧疚,自己动手制作了一枚戒指送给玛尔,以玛尔的肖像画作为椭圆形戒面图案。玛尔将这枚戒指一直保存至1997年去世。英国《每日邮报》11日援引苏富比拍卖行拍卖会策划人托马斯·邦帕尔的话报道:“毕加索描绘了一个世界,你可以把整幅作品戴在你的手指上。有时候,最微小的东西反而包含着天地万物的思想和情感,比如这枚戒指。”玛尔是摄影师、诗人和画家。两人1935年相识,逐渐相爱。在玛尔的注视下,毕加索完成了代表作之一——《格尔尼卡》。毕加索也根据玛尔的形象创作了一系列作品,包括著名的《哭泣的女人》。

拍卖收入是否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拍卖收入主要分为标的物拍卖价款和佣金收入两部分。对于这两部分的税收,具体来说,可以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

1、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一条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对于应税货物,买受人支付的佣金已连同拍卖价款计缴增值税;若是代执法部门拍卖罚没动产,须向国税部门申请或减免增值税并获批复后,仅对买受人支付的佣金计缴增值税。

2、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二条规定,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因此,拍卖行受托拍卖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人按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拍卖行拍卖不动产向委托人及买受人的收取佣金,分别按5%征收营业税;拍卖行拍卖动产向委托人收取的佣金,按5%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财产拍卖行为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对其取得所得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