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道歉
清华教授道歉,平息众人的怒火。知名学府的教授发表不符合自身学识的言论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反驳和斥责。教授的道歉是认识到自己言论的错误还是受到舆论的压力?
7月17日下午,当事人易延友在微博中针对李天一案“强奸陪酒女危害小”言论致歉,称“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并删除了“强奸陪酒女危害小”言论的相关微博。清华教授在微博上发表对某事件的看法原本是他的权利,但是由于他的言论过于荒谬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职责,迫于舆论的压力教授只能再次出面道歉。言论自由本是公民的基本权力,教授发表错误言论引众怒只要道歉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公民滥用言论自由触犯了法律会有什么后果呢?
滥用言论自由的法律后果
滥用言论自由的法律后果有什么后果?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知识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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