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需要什么资料去哪里办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4-02-04 22:50:20
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领的族掘判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关于更多办身份证需要什么资料去哪里办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族掘判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办身份证去哪里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已办理居民身份证人员,因原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办身份证件的,本人可携带户口本就近到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首次申办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需要换证的居民,仍需要本人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全区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统一为10个工作日,临时居民身份证当场办结。

身份证办理流程:

1、递交资料,申请人携带准备的资料至户籍地派出所现场递交资料。

2、资料审核并采集申领人照片,派出所工作人员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

3、采集申领人指纹,申领人需在指纹采集器上录入手指全部指纹信息,派出所工作人员将采集的指纹信息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

4、填写申请表,派出所工作人员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填写并签字认可。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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