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的区别是什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4-02-05 23:30:49
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的区别是:1.在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务院,行使国家行政权,主要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其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2.在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关于更多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的区别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的区别是:

1.在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务院,行使国家行政权,主要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其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它负责。

2.在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相关法律规定:

1.《宪法》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3.《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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