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丢失应该到原用人单位补办,在律网提醒,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处有:
1.办理退工手续;
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所以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是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会有存档。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补办,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能当作离职证明的,两者的作用是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出具给劳动者,用于解除合同的,离职证明是在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出具给新的用人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的。
法律知识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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