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自由二选一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2 05:20:46
自由和不自由的选择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有权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人民关于更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自由二选一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自由和不自由的选择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有权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外的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先复议,后起诉,不能自由选择。

起诉的时间

    第一种,先复议,后起诉: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种,直接起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关注: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已经提起诉讼的,不能再复议了。如果对某一行政争议提起诉讼的,一旦法院受理,无论法院是否已经作出判决,当事人都不得再就同一争议申请行政复议。

    已经申请复议的,诉讼暂缓。人如果就同一争议同时提起行政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应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如果两机关同时受理的,则由当事人任选其一。如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则在复议期间不得再就同一争议向法院起诉;只有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后,或复议期限届满之后,或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之后,才能就该争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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