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被批捕
李在镕被指控5项罪名。独检组指控李在镕涉嫌向总统朴槿惠行贿,并为此挪用公款,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独检组还指控他在亲信门听证会上作虚假陈述,违反《关于在国会陈述和鉴定的法律》。其余还包括违反《关于管制和处罚藏匿犯罪收益行为的法律》等。
独检组认为,三星以政府大力支持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合并为条件向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提供4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51亿元)。此项合并对李在镕继承三星集团经营权至关重要。但李在镕一直主张,三星为亲信门主角崔顺实家族提供巨额资金是迫于朴槿惠施压而做出的不得已之举。
1月18日,李在镕首次接受法院审讯,但法院决定不予批捕。独检组本月14日再次提请批捕李在镕,法院16日对其进行第二次审讯,并于17日凌晨作出了批捕决定。(新闻来源:网易新闻)
股东犯罪是否必须退股?
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股东犯罪就必须退股的相关规定,因此,对犯罪股东股权的处理关键是看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公司章程有关于股东犯罪后必须退股的规定,就依章程的规定来办理。如果章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公司的其他股东是没有权利让犯罪的股东退股的。
当然,鉴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要求,有限公司的有效生存和对外信用依赖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赖和团结合作。一旦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出现无法修补的裂痕,则公司的经营会受到巨大影响,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还是应当妥善处理此类事项。
法律知识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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