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局长诈骗上千万,诈骗罪如何量刑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1 08:45:25
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局长诈骗上千万2004年1月间至2006年9月间,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章某谎称“警视专刊”、“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关于更多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局长诈骗上千万,诈骗罪如何量刑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局长诈骗上千万

2004年1月间至2006年9月间,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章某谎称“警视专刊”、“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为司法部下属机构,并自称“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局长,虚构“中国北京天平侦护护卫总队”名义,以此骗取吴某、周某等人入股金18万元及价值25万余元的轿车,两人100万元投资款;许某等34人共计134万余元;骗取郑某等9人及徐州某协会共计520万余元;骗取浙江某集团有限公司共计400万元,越野车41辆,折合共计240余万元;骗取某鞋业有限公司制作的铜牌、证书外壳、证书架框共计1万套,合计98万元;2008年5月至6月间,罗某在明知“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为章某私设机构的情况下,招聘杨某等4人成为浙江瑞安办事处调查员,骗取4人共计23万余元。后被告人章某因涉嫌诈骗、合同诈骗,被告人罗某因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诈骗罪如何量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章某、罗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均应依法惩处。章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罗某诈骗犯罪数额巨大;章某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亦应予惩处,并与其所犯诈骗罪数罪并罚。罗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并被宣告缓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所处刑罚和后罪所处刑罚数罪并罚;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系从犯,且有一定认罪、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2011年7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章某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与曾犯其他罪行所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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